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19年8月26日至9月27日,縣委派出3個巡察組,分別對縣政協機關、縣委統戰部(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縣政府僑務辦公室、縣工商聯合會、歸國華僑聯合會)、縣工信局(縣商務局)開展巡察。巡察組堅持以全國、全省巡視巡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巡視工作“五個持續”“五個緊扣、五個推進”要求和省委“八個堅定不移”要求,以“兩個維護”為根本政治任務,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立足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對被巡察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加強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落實巡視巡察、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緊貼基層實際,緊盯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作風問題,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圓滿完成十三屆縣委第十一輪第二批巡察任務。 縣委書記湯孔忠主持召開縣委“五人小組”會議,聽取了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巡察情況匯報,研究了巡察反饋問題處置和成果運用的意見,對下一階段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湯孔忠強調,縣委巡察工作要緊密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深刻認識、準確把握、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對下黨鄉鄉親們的重要回信精神,準確把握新時代巡視工作的責任和使命,切實增強做好新時代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被巡察黨組織要做到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發揚釘釘子精神,堅持“當下改”,注重“長久立”,抓好“常”“長”二字,堅決克服“一巡了事”“過關”心態,促進標本兼治。要加強巡察隊伍自身建設,結合實際探索健全內控機制,嚴明紀律和作風要求,堅決維護巡察工作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日前,縣委各巡察組分別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要求被巡察黨組織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把落實整改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試金石,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韌勁抓實抓細巡察整改,確保巡察反饋問題“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縣委巡察一組巡察縣政協機關期間,干部群眾反映和巡察發現的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落實上級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職盡責質效有待提升,開展對口協商主動性、實效性有所欠缺;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個別黨員理想信念不堅定。機關公文管理有待提升,公文行文不嚴肅;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待夯實,作風建設抓得不實,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違規報銷培訓費,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資金管理存在風險,支付臨時工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黨建工作計劃、總結不嚴謹,理論學習沒有與時俱進。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黨性觀念有待加強,黨員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偏松偏軟 ,縣委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整改沒有落實到位。 縣委巡察二組巡察縣統戰部(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縣政府僑務辦公室、縣工商聯合會、歸國華僑聯合會)期間,干部群眾反映和巡察發現的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學懂弄通上下功夫不夠,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和上級部門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落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責任制有待加強,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嚴實,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有待加強,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形式主義問題時有發生;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領導班子建設有待加強,選人用人不夠規范,干部擔當作為有待加強;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夠到位,未建立有效管用的長效機制。 縣委巡察三組巡察縣工信局(縣商務局)期間,干部群眾反映和巡察發現的問題主要是: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不夠到位, 服務企業、落實惠企政策力度不夠,行業日常監管不夠到位,推動深化改革工作有待加強,履行國有企業監管職責不到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有力;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不嚴格,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有待壓實,監督執紀問責不夠有力,形式主義問題突出,無依據領取薪酬、濫發津補貼、重復發放獎勵,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格,財政資金監管不嚴,工會會員費收繳不規范;黨建工作責任意識淡薄,基層組織建設薄弱,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不規范,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到位;落實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發現問題整改不力,縣委巡察發現共性問題自查自糾不到位,落實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問題整改進度滯后。 巡察期間,縣委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對巡察發現的涉嫌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已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中共壽寧縣委巡察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