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暫停清明祭掃等聚集性活動的通告(第17號)
當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仍處于關鍵階段,隨著清明節臨近,為防止掃墓、祭祖人群聚集,減少病毒傳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福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關于進一步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組織做好“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祭掃活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暫停清明祭掃等聚集性活動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并請廣大人民群眾予以理解支持: 一、全縣暫停開展人員聚集的各類清明祭掃活動。 二、暫停各類公祭及其他自行組織的聚集性祭掃活動。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不組織、不接待聚集性祭掃紀念活動。 三、設有骨灰堂等骨灰存放設施的寺院,暫停祭掃服務。 四、取消民俗廟會等聚集性活動。 五、倡導采取網上祭掃和居家追思等形式表達對先烈先人先祖的緬懷之情。 六、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民宗局、公安局等單位要提前做好預案,認真履行行業主管職責,落實落細各項管控措施;各鄉鎮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大宣傳力度,結合移風易俗活動,提前做好勸導解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祭掃活動。各有關單位和各鄉鎮要加強聯防聯控,杜絕發生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祭掃活動。疫情防控期間,如發現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黨員干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八、本通告自即日起執行,疫情應急響應終止后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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