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4月10日,縣委巡察三組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開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29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巡察整改 巡察組向我單位反饋巡察意見后,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高度重視,態度鮮明,誠懇接受,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立說立行,不折不扣,堅決把整改工作抓嚴抓實抓到位。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切實強化對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和工作責任感、使命感,切實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成立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為組長,縣紀委派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組長、縣人大機關黨支部書記為副組長,各委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落實縣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整改工作期間的日常工作。整改工作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按時有序推進,巡察整改問題得到有效落實。 (二)突出問題導向。根據巡察反饋“問題清單”,深入分析查找問題的根源,逐項制定整改目標措施,把整改事項落實到責任領導、責任委室和具體責任人,明確整改時限。為明確整改責任,保證整改實效,逐一列出整改清單,向整改責任人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確保一件一件落實、一條一條兌現。針對整改過程存在的問題,定期召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督查會,專題部署、研究和推進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 (三)注重標本兼治。在整改落實中,堅持把巡察整改與持續改進作風、改進工作緊密結合統籌推進,在抓好整改、解決問題的同時,及時總結整改經驗,深化成果運用,舉一反三,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讓整改成為促進工作發展的過程,促進干部作風轉變的過程,努力使縣人大機關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 關于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巡察反饋意見中涉及的5份規范性文件所出現的對規范性文件審查不規范、審核不認真等問題作出了書面說明。二是制定了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流程,并通知縣政府及相關部門按流程做好規范性文件報備工作。三是建立了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制度,使備案審查具可操作性、可執行性,2019年共審查政府規范性文件5件,未發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未存在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等情況,切實維護了法制統一。 2. 關于審議意見、代表建議辦理跟蹤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民僑臺委、教科委對審議意見的辦理跟蹤落實不到位情況作出了書面說明。二是縣人大人事代表室對縣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所收到的代表建議的辦理情況進行了“回頭看”,對代表建議辦理跟蹤落實不到位作出說明。三是對縣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的代表意見建議進行逐件登記、分類,明確辦理方式、承辦單位和承辦責任人,并確定了1件議案和其中6件重點建議,由縣人大常委會領導聯系督辦重點建議提交主任會議研究。同時,規范了代表建議承辦工作程序,保證建議的辦理落到實處;四是對代表意見建議建立了工作臺賬,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落實,確保代表意見建議的辦理落到實處。2019年11月14日召開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民政府關于縣第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議案、建議和意見辦理情況報告。 3.關于信訪工作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人大信訪室重新撰寫了2018年信訪工作總結,并對2018年人大信訪室對信訪件的辦理流程不夠規范,未當面送達,大部分為郵寄件,簽收人未簽字,辦理單位也未及時反饋辦理情況等相關問題作出了書面說明。二是成立了以縣人大常委會分管副主任為組長的縣人大常委會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領導人大信訪工作。三是完善了信訪辦理流程,規范精準交辦,轉辦過程要求辦理單位簽收信訪件或回執,確保轉交到位,辦理到位。2019年,接待群眾來訪53批79人次,共受理群眾來信45件,并及時轉交相關職能部門辦理,辦結率100%。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關于學習教育不認真、不深入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高標準嚴要求高質量開展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人大實際,以支部為單位,通過每周開展集中學習,通過專題討論,組織引導黨員干部,談體會,談認識,談不足,并按要求撰寫專題發言材料和心得體會,使全體黨員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已對存在抄襲文章的7名黨員予以批評教育,并重新撰寫了相關學習心得體會。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1.關于“三會一課”制度不完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支委會,每季度召開黨員大會,每半年上一次黨課。二是規范做好會議記錄和黨建工作資料的收集存檔,對黨支部會議雷同照片進行更換。三是2019年10月28日,在專題組織生活會上,當事人對收集黨建工作資料不規范情況進行了嚴肅的自我批評。 2.關于組織生活會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2016年10月21日的支委會記錄進行了更正,并將修改記錄稿附在原記錄之后。二是7名黨員對組織生活會發言材料出現的不當表述進行了更正,3名黨員按縣委組織部文件規定的四個方面重新撰寫了發言材料,并在組織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討。三是對撰寫“2016年度組織生活會發言提綱”不認真的8名黨員予以批評教育。 3.關于黨費收繳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2016年1月以來的黨費收繳情況進行了重新核算,對未足額繳納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的進行了補繳,共計補繳黨費7372元。二是嚴格按照《中共壽寧縣委組織部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要求繳納2019年以來的黨費。三是指定專人負責黨費管理,每月定期組織黨費收繳,全體黨員按規定比例及時足額交納黨費,每季度在公開欄上公開黨員黨費收繳情況。 4.關于隊伍建設機制不完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通過自然減員和干部交流等方式,逐漸消除超編現象,截止2019年10月份,縣人大機關已退休5人,交流到外單位2人。二是及時向組織部門和縣編委辦提供縣人大機關人員編制信息,避免因干部調整造成超編情況出現。 5.關于縣人大代表結構優化比例把關不到位,縣人大代表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縣人大人事代表室對本屆縣人大代表結構優化比例把關指導不夠到位,部分選區對代表結構構成比例重視不夠,分配不夠科學,造成婦女代表、農民代表比例偏低等問題作出了情況說明。二是今后要進一步加強對換屆工作的全程指導,嚴格按照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優化代表結構。三是對全縣26個人大代表聯系群眾活動室進行了規范化建設,2019年8月17-23日,組織縣人大代表60人參加中國政法大學履職培訓,增強代表法制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代表整體素質。四是加強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與縣人大代表聯系,準確掌握代表動態。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1.關于發文不認真不嚴肅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壽寧縣人大辦黨支部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關于開展“七一”紀念活動的會議紀要》兩份文件進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在2019年10月28日專題組織生活會上,相關工作人員對擬文不認真的問題進行了自我批評。三是辦公室增加了文件印制后的審核把關環節,規范文件發文管理。 2.關于公務接待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①接待未附公函或有效證明的整改情況。一是2019年11月5日已補齊2018年10月19日接待省人大代表考察三峰公園的證明。二是對2016年11月29日接待福州商會客人無法提供有效證明的接待支出1512元予以清退。三是2019年11月22日對未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的4名經辦人員予以批評教育。②陪餐人數超標問題的整改情況。2019年11月22日已對未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的當事人予以批評教育。③多餐接待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2019年11月4日已對2017年4月18日的第二餐接待費用878元予以清退。二是2019年11月22日已對未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的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④違規接待整改情況。一是已對2018年列支接待費的住宿費用進行全面梳理,補齊接待審批單、公函,對接待柘榮籍市人大代表視察住宿無公函問題,經人事代表室對接聯系,受接待方已經提供公函,并附上市人大印發的有關市人大代表異地視察的文件,完善了接待手續。二是于2019年9月20日組織財務人員學習了《寧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銷手續的若干規定》《壽寧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規范財務報銷手續,對不符合報銷規定的費用,一律不得報銷,對無公函或無其他有效證明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三是2019年11月22日已對未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的當事人予以批評教育。 3.關于公務用車報銷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9年9月17日、9月25日,當事人對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維修未審批問題作出書面說明。二是加強學習財務報銷制度,對不符合規定的費用,一律不得報銷。三是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申請制度,公務用車需填寫《派車單》,經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由公車平臺統一安排。 4.關于報銷票據封面和發票內容不符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9年9月18日,當事人對報銷票據封面和發票內容不符問題作出書面說明。二是組織財務人員對報銷票據進行認真審核,對不符合報銷的予以清退,2020年1月10日共計清退1470元。三是嚴格執行《寧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銷手續的若干規定》,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四是2020年3月3日對涉及報銷票據封面與發票內容不符問題的主要責任人農經委原主任張恒茂予以誡勉。 5.關于娛樂場所消費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20年1月20日對涉及娛樂場所消費問題的人大內司委主任吳健予以誡勉談話。二是對2013年7月22日在壽寧縣世紀娛樂城消費的448元、2013年8月9日在壽寧縣廊橋音樂會所消費的1054元予以清退,2019年9月30日已清退到位,共收回違規報銷的經費1502元。三是加強教育管理,2019年6月21日組織人大機關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2019年7月21日組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強調要進一步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守紀律底線,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6.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2017年6月30日“七一”黨員活動現金表彰3人的2400元和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間兩名事業編制人員領取的電話費補貼4800元予以清退;2019年12月20日已收回2017年“七一”黨員活動現金表彰3人的2400元;2019年11月20日已收回兩名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的電話費補貼4800元。二是加強制度建設,修訂完善了《人大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進行認真學習,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7.關于違規報銷干部在職學歷教育費用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2014年9月16日報銷的1名干部專升本費用1610元予以清退,2019年11月6日已收回1名干部報銷的專升本費用1610元。二是規范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規范報銷程序,嚴格財務審核把關,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 8.關于工會經費收支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22日已對現金發放福利問題負有責任的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工會原主席胡木春予以誡勉談話,對未按規定收繳工會會費的1名當事人予以提醒談話。二是對2015年2月11日迎新春茶話費給單位干部職工家屬34人發放現金6800元予以清退,2019年9月27日已收回現金6800元。三是規范工會會員費收繳,對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工會會員費收繳情況進行回頭看,足額足月補齊工會會員費,2019年9月27日共補繳6030元,并附補繳清單復印件,補繳情況在政務公開欄進行公開。同時,進一步規范工會會員費收繳,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工會會員費收繳有關規定執行,按月定期足額收繳工會會員費。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22日對2016年撰寫《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心得體會》存在摘抄網絡文章的8位當事人予以批評教育,并在2019年10月28日召開的縣委巡察整改專題組織生活會上相關當事人對相關問題作了深刻檢討。二是重新撰寫心得體會,2016年撰寫《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心得體會》存在摘抄網絡文章的8位當事人已重新撰寫心得體會。三是強化思想認識,組織學習《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有關精神,人大機關各委室負責人帶頭與委室干部普遍開展1輪以上的談心交心及廉政談話,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嚴肅認真開好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析會。并督促人大機關各委室負責人對照“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范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部署、督促。四是開展廉政教育,加強人大機關全體黨員的廉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參觀,增強其廉政意識和公仆意識,打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基礎。 (六)其他方面 1.關于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存在漏洞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2013年7月-2016年6月期間未列入的固定資產,列入固定資產登記管理。二是已經重新造冊登記固定資產,編制固定資產清單。三是實行固定資產登記備案制度,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2.關于無預算支付補助款問題。 整改情況(基本完成):一是2019年9月18日,經辦人員對涉及問題作出書面說明。二是已要求天池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將縣人大辦公室2015年至2017年支付的4筆補助款共計21.1萬元予以清退,2020年3月30日已清退1.8萬元,剩余款項將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予以清退到位。三是2019年10月31日,修訂完善《壽寧縣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控制預算外支出。四是2020年1月21日已對當事人予以通報批評。 3.關于沖銷應收賬款不符合程序問題。 整改情況(基本完成):一是于2019年9月6日組織召開了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主任(黨組)會議,對“沖銷應收賬款不符合程序”的巡察反饋重點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二是辦公室和相關委室配合紀檢組對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核銷的該兩筆購車款問題進行認真核查,2019年9月30日,相關人員作出了書面說明。三是及時向原當事人詳細了解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到縣法院、公安局等部門進行核查,于2019年9月16日組織相關人員赴廈門有關單位了解情況并開展相關款項的追討。通過多方努力,目前已追回2010年的購車款35萬元,剩余1993年支付的13萬元購車款尚未追回,將繼續督促原經辦人員進行追討,并向縣公安部門申請立案偵查。 4.關于制定制度不嚴謹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9年10月31日重新修訂完善《壽寧縣人大常委會機關考勤管理制度》。二是加強考勤結果的運用,將其作為機關績效管理的重要依據。 5.關于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格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9年9月16日、9月17日,涉及白條入賬、大額工程款現金支付等問題相關人員作出了書面檢討。2013年12月第十七屆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用紙4344元,因人大會議用紙量大,直接從福安鼎信紙張批發公司購買第十七屆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用紙(A4、A3復印紙和大會選票專用紙),當時批發部沒有提供正式發票,因此用領款憑證入賬;2016年1月因第十七屆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列席人員參會簽到需要,請木工師傅根據現場尺寸制作兩張大會簽到桌,同時一并請木工師傅將縣人大機關六層黨務公開欄的各種獎牌整理規范并安裝好,共計安裝費1830元,因木工臨時雇用,沒有提供正式發票,因此用領款憑證入賬;2016年12月26日租車費2250元:當時人大機關專用公務用車僅有3部(其中閩J50049號臨近報廢使用年限),因公車調劑使用不足,由辦公室聯系租借外部車輛用于公務出行。二是修訂完善了《壽寧縣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報銷程序,嚴格審批把關,杜絕白條入賬,嚴格執行公務用車有關規定。三是于2019年11月22日,對相關工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四是于2019年9月19日,收回差旅費支出不規范三筆費用共計857元。五是組織財務人員加強財務知識學習,加強財務報銷的審核把關,嚴格控制現金數額,杜絕違規現象發生。2020年1月21日對造成庫存現金過大現象的當事人予以通報批評。六是嚴格執行《福建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閩工〔2018〕158號)相關規定,杜絕現金赤字。 6.關于違規支付“兩險一金”問題。 整改情況(基本完成):一是2019年9月16日已書面通知原5名臨時人員對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醫保、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共計110435.4元予以清退。二是2019年9月10日,對2018年6月辭退的4名臨時駕駛員及留用的1名臨時打字員進行約談,要求當事人及時將相關款項進行清退。2019年10月收回原5名臨時人員醫保、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共計21321元,剩余款項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還清。三是規范“兩險一金”的繳納支付方式,本單位臨時人員的“兩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由本人按期繳納。四是2020年1月21日已對原審批人予以通報批評。 三、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1.關于無預算支付補助款問題。人大辦公室于2015年8月12日支付給天池生態農業開發項目1.8萬元;2016年6月21日支付給天池生態農業開發項目2.3萬元;2016年10月11日撥付給清源鄉政府支持陽尾農場(天池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5萬元;2017年9月13日撥付給清源鄉政府12萬元支持天池生態農業開發項目,四筆共計21.1萬元。 基本完成情況說明:一是2019年9月18日,經辦人員對涉及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并附上相關材料。二是要求天池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將縣人大辦公室2015年至2017年支付的4筆補助款共計21.1萬元全額退回縣人大機關,2020年3月30日已清退1.8萬元,剩余款項將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予以清退到位。三是2019年10月31日,修訂完善《壽寧縣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控制預算外支出。四是2020年1月21日對當事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整改措施:要求天池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將縣人大辦公室2015年至2017年支付的4筆補助款共計21.1萬元全額退回縣人大機關。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0日前。 2.關于沖銷應收賬款不符合程序的問題。人大機關于1993年支付購車款13萬元至今未追回,2015年7月16日,經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議定直接沖銷應收賬款13萬元。沖銷應收賬款時,未按《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三十九條1213預付賬款科目中第五點:“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到所購物資和服務且無法收回的預付賬款,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予以核銷,核銷的預付賬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的規定程序進行核銷。 基本完成情況說明:一是于2019年9月6日組織召開了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主任(黨組)會議,對“沖銷應收賬款不符合程序”的巡察反饋重點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二是辦公室和相關委室配合紀檢組對該筆購車款問題進行認真核查,2019年9月30日,相關人員作出了書面說明。三是及時向原當事人詳細了解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到縣法院進行核查,經核實,該購車款當時有向縣法院起訴,但未判決,其起訴文書檔案縣法院已查閱不到。 整改措施:對1993年支付的13萬元購車款繼續核查追討,并向縣公安部門申請立案偵查。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0日前。 3.關于違規支付“兩險一金”的問題。人大機關臨時人員醫保、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由單位支付,如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支出5名臨時人員醫保、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共計110435.4元。 基本完成情況說明:一是2019年9月16日已書面通知原5名臨時人員對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醫保、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共計110435.4元予以清退。二是2019年9月10日,對已于2018年6月辭退的4名臨時駕駛員及留用的1名臨時打字員進行約談,要求當事人及時將相關款項進行清退,2019年10月收回原5名臨時人員醫保、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共計21321元,剩余款項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還清。三是規范“兩險一金”的繳納支付方式,本單位臨時人員的“兩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由本人按期繳納。四是2020年1月21日已對原審批人予以通報批評。 整改措施:與原5名臨時人員簽訂分期退款協議,對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醫保、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的清退情況進行密切跟蹤,確保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清退到位。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0日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點和措施 縣人大機關將以此次巡察整改為契機,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推進各項工作。 (一)強化政治建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把這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與落實縣委巡察整改工作結合起來,增強政治定力,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強化黨的創新理論武裝,把政治理論學習作為提高落實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覺的重要手段,切實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堅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認真開展黨員活動,開好組織生活會,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對黨忠誠老實,聽黨指揮,為黨盡責,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投身到壽寧加快發展落實趕超之中。 (二)堅持問題導向,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實。對縣委巡察組反饋的問題,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需要加強鞏固的整改任務,按照既定目標和措施,一抓到底;對需要長期整改的,加強跟蹤問效,常抓不懈,確保整改成效鞏固。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舉一反三,深刻反思,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標本兼治,不斷強化宗旨意識,完善人大機關考勤管理制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管理,抱著“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態度,堅持以問題導向抓整改,對照巡察反饋的問題以及專題組織生活會查擺出來的問題,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堅決反對“四風”和鋪張浪費,規范公務接待,嚴控經費支出,以新的精神狀態、新的工作作風,推進各項工作的落到實處。 (三)筑牢紀律防線,從嚴從實把牢紀律規矩。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到業務工作之中,把嚴的標準、嚴的要求貫穿于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履職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牢固樹立守紀律、講規矩意識,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持把落實整改與作風建設結合起來,注重發揮機關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強化政治責任擔當,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自覺把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與工作崗位職責結合起來,讓整改成效體現到人大各項工作中,切實把落實整改作為改進作風、推動工作、加快發展的實際行動。 (四)強化制度建設,立足長遠完善長效機制。針對縣委巡察反饋的問題和意見,在抓好整改的同時,圍繞縣人大機關工作的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倒查制度缺陷和漏洞,將整改成果轉化為制度建設,從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強監管等層面探索研究解決問題的有效思路,結合人大機關工作實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嚴格執行《人大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人大機關考勤管理制度》《壽寧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選辦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制度》《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通過制度的完善、建立和嚴格執行,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管錢,從源頭上防止和杜絕各類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3-5522142;通訊地址:壽寧縣鰲陽鎮勝利街128號——壽寧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郵政編碼:355500;電子郵箱:snxrd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