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這樣解決是最完美的,謝謝法官!”讓雙方當事人從所謂的“仇人”到“握手言和”,壽寧法院的承辦法官僅用了3個工作日。 
日前,壽寧法院成功調解一起不當得利糾紛。 據了解,2019年9月,楊某入職于被告壽寧縣某公司。后楊某因工受傷,經鑒定為傷殘9級,并因與該公司產生工傷待遇爭議、追索勞動報酬等糾紛申請勞動仲裁,裁決結果為該公司應向楊某支付工傷待遇、勞動報酬人民幣74614.86元。2021年3月,該公司以職工工傷為由,向壽寧縣社會保障中心申報楊某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4319元,但這筆傷殘補助金被該公司以已墊付楊某醫藥費、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由扣下。楊某幾經協商無果,無奈訴至壽寧法院。了解案情后,承辦法官發現該公司是訴源治理掛點企業,本案有望將矛盾糾紛化解于訴前。據了解,該公司對向壽寧縣社會保障中心申請的傷殘補助金性質存在誤解,再加上雙方的交流不暢,產生了矛盾糾紛。在結合雙方勞動仲裁協議書等證據材料的基礎上,承辦法官對公司方進行充分的釋法說理,并加強與雙方的溝通協調,最終雙方達成訴前調解協議,該公司當場完成了款項的支付。

臨走時,楊某拉著法官的手,感激地說:“真沒想到能這么快幫我拿回補助金,我找了他們3個多月都沒解決,感謝我們的人民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