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平溪鎮依法對龍頭村一處違建生豬養殖場進行拆除,拆除面積達800多平方米,有效遏制了亂搭亂建的不良風氣。
據了解,該養豬場未經申報審批便占用耕地,屬于違法搭建。同時,養殖場位于水源地附近,未經處理的糞便直接排入水溝、田溝,造成了污染,也對周邊村民的生活產生了影響。此前,平溪鎮黨政班子代表與違建生豬養殖場負責人進行了溝通,向其宣傳講解相關政策,告知其違法行為帶來的不良影響,養殖場負責人表示理解并同意拆除。
為進一步抓好非法生豬養殖整治工作,平溪鎮結合實際情況,成立了平溪鎮非法生豬養殖整治專班,專班由勸導自拆組、集中養殖報批組、政策宣傳組、集中拆除組、維穩安保組構成,他們深入一線開展宣傳動員、拆除違建畜禽養殖場所等工作。 “我們原則上每5天開一次例會,特殊情況可隨時會商。在整治行動中,做到每日一巡查。”平溪鎮相關負責人介紹。 |